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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戶分離登記!自上海推行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以來,解決了少部分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子女就近入學的需求問題,但仍有不少人對上海“人戶分離”相關新政工作存在疑問。下面小編就有關上海人戶分離登記方面進行介紹,供大家參考。
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試行)
先進條(目的)
為進一步推動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更好地促進發(fā)展、保障民生,規(guī)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通過居住登記享有相關民生服務事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辦理居住登記及其相關服務、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居住登記)
本市戶籍人員中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戶分離人員,應當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有多個居住地的,應當在其中一個經常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享有相關民生服務事項的,應當?shù)骄幼〉剞k理居住登記。
第四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居住地,是指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辦理居住登記的住所地址,應當以規(guī)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機關核準的門弄號為準。
第五條(租賃房屋條件)
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租賃房屋居住,在該租賃房屋所在地辦理居住登記的,其租賃的房屋應當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條(部門職責)
市發(fā)展改革委負責本辦法實施的綜合協(xié)調工作。
市公安部門負責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及其相關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研究制定與人口導向政策相匹配的財力分配和保障機制。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負責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房屋租賃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口計生、衛(wèi)生、教育、民政等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研究制定居住登記享有相關民生服務事項的政策,做好相關服務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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