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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高考綜合評價招生有“法”可據(jù)
新高考“3+3”“兩依據(jù),一參考”。在高考和學業(yè)考這兩類診斷分數(shù)以外的“參考”,就是重點參考使用普通高中孩子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繼今年9月復旦、上海交大、同濟、華東師大4校聯(lián)合公布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之后,昨天,其他23所滬上高校也新公布了普通高中孩子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從明年春季高考起開始使用。
根據(jù)新一輪招考改革方案,2017年上海將全面實施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品德發(fā)展與公民素養(yǎng)、修習課程與學業(yè)成績、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等方面,是此輪高考綜合改革實施的核心內容之一。市教委及本市教育診斷部門表示,對高中孩子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將在高招各個層面深度應用。比如,本月開始報名的2017年春考,明年3月進行的2017年專科自主招生,以及之后漸次展開的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滬上九校綜合評價錄取批次以及傳統(tǒng)主渠道――普通高校集中錄取批次等。
此次向社會公布“綜評”信息使用辦法的高校,包括公辦和民辦院校: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電力學院、上海大學、上海中醫(yī)藥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應用技術大學、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上海電機學院、上海商學院、上海政法學院、上海健康醫(yī)學院、上海杉達學院、上海建橋學院、上海興偉學院、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上海戲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