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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東北大學自主招生信息
我校2017年繼續(xù)通過自主招生選擇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學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診斷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精神,選擇和培養(yǎng)又紅又專、德才兼?zhèn)洹⑷姘l(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2017年繼續(xù)通過自主招生選擇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學員。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專業(yè)及招生計劃
二、報名條件
完成2017年高考報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優(yōu)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報名:
自然科學類限理工類考生報考,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招生專業(yè)限文史類考生報考?忌蛇x擇自然科學類、人文與社科類、外語類其中一類報名,不得兼報。
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與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報名不分文理。江蘇理工類考生專業(yè)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考生專業(yè)選測科目為歷史,學業(yè)水平診斷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
三、報名程序
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上傳報名材料、查詢初審結論、確認診斷、打印準考證、查詢考核結果等。網上報名及上傳材料截止4月5日。上傳材料包括《東北大學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tǒng)打印并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個人陳述、符合報名條件的各種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品質稱號、論文等)、推薦信等。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準確、清晰,所有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按要求錄制完成的視頻請發(fā)送至ddzsb@qq.com郵箱。
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yè)中學、社會團體或相關人士個人在對真實性負責的基礎上可實名向我校提供推薦材料。推薦程序為:孩子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推薦人信息后,報名系統(tǒng)向推薦人發(fā)送電子郵件,推薦人按電子郵件中的要求下載推薦信模板,親筆填寫完成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
四、選擇程序及優(yōu)惠政策
1.初審
我校組織相關人士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材料審核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核的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報名系統(tǒng)和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
在助力生源質量的基礎上,向中西部地區(qū)、農村地區(qū)的申請考生適當傾斜。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孩子(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診斷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和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二等獎和省級賽區(qū)一等獎,入選中國科協(xié)和教育部推出的 “中孩子科技創(chuàng)新后備人才培養(yǎng)計劃”(簡稱“中孩子英才計劃”)的考生優(yōu)先獲得初審合格資格。
2.辦理診斷手續(xù)
初審合格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確認參加診斷并打印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或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診斷資格。
3.考核
初審合格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考核分類別進行,考核方式為刪掉和筆試?己酥攸c為報考類別相關的學科特長基礎和創(chuàng)新潛質,包括孩子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造力,想象力,邏輯思維、審辯式思維以及表達、組織、應變與團隊協(xié)作能力等。
考核時間為6月11日左右(具體時間將于6月1日后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公布),地點在東北大學校內。
4.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及優(yōu)惠政策
優(yōu)惠政策等級:
A等(一本線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先進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一本線”,下同)或自主招生較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B等(降30分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30分以內,且達到一本線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較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
說明: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按教育部規(guī)定方法測算生成。對合并本科批次或實施高考改革試點的省份,“自主招生較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診斷機構劃定執(zhí)行。
我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筆試和刪掉總分從到低分位置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總分前50%左右為A等。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級和可錄取專業(yè)(類)范圍在東北大學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診斷院)的統(tǒng)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報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獲優(yōu)惠政策要求方可錄取。錄取專業(yè)(類)由我校綜合考慮考生的高考成績、特長潛質、專業(yè)志愿及各專業(yè)實際錄取情況,在公示的其可錄取的專業(yè)(類)范圍內進行安排。對未能滿足專業(yè)志愿但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公示的其可錄取專業(yè)(類)范圍內的其他專業(yè)(類);對未能滿足專業(yè)志愿且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各專業(yè)(類)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按專業(yè)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需參加相應學院的大類招生專業(yè)分流。考生獲得的具體錄取優(yōu)惠政策及其可錄取的專業(yè)(類)范圍以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六、監(jiān)督約束機制和申訴渠道
1.東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統(tǒng)籌組織,相關學院專業(yè)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命題相關人士和刪掉評委,嚴格工作人員選聘。將師德高尚、作風正派、廉潔自律作為遴選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助力崗前培訓。
3.報名材料和評審相關人士“雙隨機”確定,每份材料多人評審。刪掉相關人士和考生“雙隨機”確定,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嚴防暗箱操作。
4.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并及時公開公示。
5.考生、推薦單位或個人應如實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依據國家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6.學校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室]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七、聯(lián)系方式
單位: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qū)文化路3巷11號(郵編:110819)
咨詢電話:024-83687392 傳真:024-23891272
招生網址:http://www.neuzs.com
八、其他
1.本簡章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診斷信息僅在東北大學招生網及陽光高考平臺上發(fā)布。我校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訓;在報名、診斷和錄取過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或其他費用;任何機構、個人以東北大學或東北大學師生、評委等名義擅自舉辦的自主招生相關培訓均為侵權行為,我校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